1、內(nèi)容:
工齡、民主測評、考核組測評、平時考核、教學成績、各項榮譽、班主任任齡、四次大考、業(yè)績條件、任齡。
2、評分辦法:
(1)工齡(15分)。按申報人工齡的長短記分,工齡最長者15分,第二者14分,依次類推,直到零分。
(2)民主測評(5分)。按民主測評票數(shù)的多少記分,民主測評票數(shù)第一者計5分,第二者計4分,再后依次類推,直到零分。
(3)考核組測評(10分)。測評票數(shù)第一者計10分,第二者計9分,再后依次類推,直到零分。
(4)平時考核(10分)。依照近一年學校量化考核成績記分。考核成績第一者計10分,第二者計9分,再后依次類推,直到零分。
(5)教學成績(40分)。依照近一年學校四次大考成績記分(九年級下期按第一次和第二次模擬考試計),一等獎(分差在1分之內(nèi),按百分計,下同)一次記20分,二等獎(3分之內(nèi))一次記15分,三等獎(5分之內(nèi))一次記10分,然后將各成績相加,排出第一、二、三等名次,并對應以40、39、38等計入總成績,直到零分。(非參評科目教師的考核成績以參評人員的平均成績計算)
(6)各項榮譽(20分)。任現(xiàn)職以來獲校(僅限我校獲獎證書)、縣、市(地)級以上榮譽一人次者分別記4、4、6分,然后將各項成績相加,排出第一、二、三等名次,并對應以20分、19分、18分等計入總成績,直到零分。
(7)自現(xiàn)職以來在我校任班主任一年記1分,中高滿分為5分,中一滿分為4分(學校領(lǐng)導同班主任對待,直接計入總分)。自任現(xiàn)職以來,任九年級一年記0.5分,中高最多加2.5分,中一最多加2分,班主任和九年級任課教師不重復計算,取最高分計入總分。
(8)四次大考中,同頭科班級總評第一名計分。
(一)四次大考中,對同頭科加分為:同頭科7人以上(含7人)第一名一次加1.5分,第二名一次加1分,第三名一次加0.5分;同頭科5-7人(含5人)第一名一次加1.5分,第二名一次加1分;同頭科4人以下(含4人),第一名一次加1.5分,第二名不加分。
(二)對班級總評獲一、二、三、四名的班主任一次分別加2分、1.5分、1分、0.5分(學校領(lǐng)導同樣參與此項考核)。
(一)、(二)兩項加分中如出現(xiàn)重復,以最高一項計,而不重復加分,不滿工作量的按得分計分,此項得分直接加入總分中。
(9)業(yè)績條件(10分)。申報人員符合全部必備的三個業(yè)績條件,計10分,否則,只具備其中一個或兩個,不計分。此項直接計入總分。
(10)任齡。任現(xiàn)職以來每一年任齡計1分,然后相加計入總成績。
不盡事宜,由考核組集體研究決定。
郟縣第一實驗中學
2023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