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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(wù)指南公示
發(fā)布日期:2022-07-14

服務(wù)指南

 

一、項目名稱

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、營業(yè)前消防安全檢查

 

二、法律依據(jù)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十五條    

 

三、行政許可范圍

(一)賓館、飯店、商場、集貿(mào)市場、客運車站候車室、客運碼頭候船廳、民用機場航站樓、體育場館、會堂等;

(二)公共娛樂場所:影劇院、錄像廳、禮堂等演出、放映場所;舞廳、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;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、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;游藝、游樂場所;保齡球館、旱冰場、桑拿浴室等營業(yè)性健身、休閑場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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