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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復議申請條件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9-16

  (一)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(guī)定的被申請人。

  (二)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。

  (三)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。

  (四)法定申請期限內(nèi)提出。

  (五)屬于行政復議法規(guī)定的行政復議范圍。

  (六)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(gòu)的職責范圍。

  (七)、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,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。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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